Yes娛樂5月11日綜合報道 《蒸發太平洋》的這次勝訴,是否能引起電影行業的一次反思?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讓一場持續兩年的案件宣告落定:《蒸發太平洋》電影片方泓亮公司官司獲勝,星美髮行敗訴。
相信你至今仍有印象。2016年大年初一,星爺導演的《美人魚》上映,1天破3億,14天狂攬27.35億,最終影片票房狂飆至33億多,令多部同檔期影片成為陪跑炮灰。
在《美人魚》之外,星美髮行還與另一部電影《蒸發太平洋》片方簽署了“獨家排他”的發行合同。而就在《蒸發太平洋》上映前夕,被星美髮行要求從春節檔調檔至春節前的“春運檔”。
不僅如此,星美髮行被指在《蒸發太平洋》宣發階段,未進行任何路演活動,“就連首映禮都是製片方籌錢辦的”。
於是,《蒸發太平洋》的第一齣品方泓亮公司將星美髮行告上了法庭。2018年3月13日,官司二審判決落定,星美敗訴,《蒸發太平洋》片方獲勝。
時隔兩年多,這場獨立製片方狀告發行公司的官司終於結束,在法律意義上幾乎可以說是一次完勝。
1. 春節檔變為春運檔,皆因碰上《美人魚》?
在影片宣發戰爭競爭越來越厲害的情況下,極少有發行公司敢在同一個檔期主發兩部影片,以避免分散精力和資源。
《蒸發太平洋》原定上映日期是大年初一,星美承諾排片不低於8%。但在臨近春節的一月中旬,星美突然要求片方同意提檔。
“星美突然深夜找我們開會,起初我們堅決不同意,後來星美軟硬兼施,如果我們不同意,不但電影不會在春節檔上檔,以後也沒人敢接這個片子的發行。會議的最後,星美要求我們在第二天上午之前在微信群裡同意提檔。”《蒸發太平洋》片方證實,在星美的要求下,影片從春節檔提前至春運檔農曆臘月二十。
泓亮方面指出,從後續的結果看,星美如此迫切要求提檔,可能是因為要在春節檔同期保底發行《美人魚》。也正是從春節檔開始,《蒸發太平洋》排片率開始不足0.1%,每天票房僅有1萬多元。
2. 電影一次路演活動都沒有?星美未出席首映禮
泓亮公司委派訴訟代理人、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娛樂法進階合夥人葉芳博士、律師對娛樂資本論表示,星美公司擔任了《蒸發太平洋》同檔期競爭電影《美人魚》的聯合發行方,對泓亮公司及該片其它投資方的利益構成了極大衝突,已構成根本性違約。
而據娛樂資本論查詢,2月15日星美控股集團(0198.HK)釋出公告稱,春節期間,星美控股集團票房收入對比去年同期增長101.36%;公告提到,票房創新高也源自於星美文化參與聯合發行的《美人魚》的票房貢獻。
據瞭解,在《蒸發太平洋》宣發階段,電影並未進行任何路演活動。星美給出的說法是,泓亮公司未按約履行宣傳路演等活動的協調義務,造成影片票房的低迷,及宣傳支出損失1500萬元,並且,星美公司由此發起了訴訟,希望泓亮公司賠付損失。但最終結果是,星美敗訴。
3. 討到了一個說法,損失卻永遠無法彌補
在整個電影行業中,宣發佔據著重要一環。在一部電影完成之後,導演或者說片方能做得就很少了,主場轉移到了宣發上,如何精準營銷、如何獲得更多影院更高的排片率,體現著一家發行公司的能力。
還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國並沒有懲罰性的賠償,也沒有對預期利益的賠償。拿電影行業舉例來講,一家發行公司如果發行A影片可以得到鉅額收益,完全可以覆蓋違約其它合同帶來的成本,但這顯然又是違背商業規則和契約精神的。
只是“不能從違約中獲利”這個法理,在我國法律上很少被支援,在影視行業也沒有先例。發行方通過惡意違約獲得額外利益,在商業上是否合乎邏輯?這些額外利益是否應該分給受害方一部分?
如果沒有懲罰性賠償,發行方的違約成本是否太低了?這對影視行業的長久發展是否會造成傷害?這些都應該引起業內的關注。
葉芳律師表示,“我國法律目前對於這樣的預期利益的支援還是很保守的,對違法的懲罰也是很保守的,結果就造成了違約人的成本很低,違約人從自己的惡意違約中獲利,守約人又無法從中獲得補償,嚴重違背了法律保護的誠實信用原則。其它法治國家都有相應的法律機制來調節這個問題,相信我國也會逐步完善法治建設來更大地保護誠信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