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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嬌遞分居協定書 賴弘國被離婚「配不上」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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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嬌與賴弘國離婚事件持續發酵,震驚娛樂圈。兩人2018年註冊結婚後,僅維持14個月便宣告分居,引發廣泛關注。賴弘國在社交媒體上釋出長文坦言,早在婚前已察覺到阿嬌變冷淡,最終收到其簽署的分居協定。據悉,這場“配不上”的婚姻耗費巨資,阿嬌曾明確表示不希望婚禮相關費用超出自身承受能力。

    Yes娛樂5月9日訊  相愛容易相處難,39歲的港星鍾欣潼(阿嬌)與「醫界王陽明」賴弘國2018年12月註冊結婚,8日驚爆已於今年3月離婚,這段短命婚僅維持14個月。男方昨在個人社群貼出千字離婚信,提到早在婚前派對就發現對方變冷淡,當時阿嬌也認了想悔婚、不夠愛他、不適合婚姻,後經討論,2人決定再努力,只是最後仍收到阿嬌已簽字的分居協定書,悲痛接受被離婚命運。

 

    從事醫美的賴弘國,年紀比阿嬌小8歲,當初交往3個月就步入禮堂。他為了娶得美人歸,從洛杉磯的婚禮到馬爾地夫蜜月全都埋單,女方沒出半毛錢,阿嬌曾在節目《花花世界2》上公開表示,自己的底線就是不出婚禮相關費用,她的說法是:「不希望我拿錢把我自己嫁出去。」男方只能自嘲:「怎麼有人結婚結到快破產。」賴也帶著她周遊列國,有傳結婚那年,至少為她豪擲5000萬臺幣,如今也可說是「人財兩失」。

 

    賴弘國曾在綜藝節目《吐槽大會》節目上深情表示:「我知道很多人喜歡嬌,因為她真的是太好了,所以我常覺得我好像不管怎樣都配不上她,但我一定會照顧好她,不管未來怎麼樣。」阿嬌也曾在節目中對賴弘國說「你確實配不上我」。

 

    如今,賴弘國在離婚信寫著:「我想以後我跟嬌還會是朋友,她是我遇過最善良、最單純、最勇敢、最美麗的女人,只是她不愛我了。如果重來一次,我還是會跟你求婚,和你結婚。」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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