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娛樂5月17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汪小菲5月15日下午以被告身份被傳喚到臺北地檢署,因大S不滿汪小菲po出離婚協議,洩露她的地址等個資,提起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訴訟。汪小菲在開完庭後不知是否太緊張,竟然將證件留在偵查庭外的飲水機上,直到第二天早上汪才趕緊派人到北檢尋找,所幸北檢的保全人員一早發現他後,交由政風室處理,汪的友人最後如願幫他取回證件。

汪小菲是在去年12月份洩露了前妻大S的隱私。起初大S忽然在社交平臺上曬出賬戶明細,並聲稱在臺北的兩套房子是自己出錢買的,汪小菲不甘示弱進行反擊,並公開了離婚協議,還有在離婚後大S繼續用他的信用卡消費的清單明細。離婚協議上,有大S的住址、銀行賬戶等個人資訊。

近日汪小菲又因為給兒子過生日,在社交平臺曝光了一雙子女的正面照,再次引發大S的不滿,直接提告前夫!按照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如果此次汪小菲官司輸了,最輕是罰款,最高是五年刑期,汪小菲此次洩露離婚協議及家庭地址等個人資訊真要敗訴就不是罰金能解決的了,難怪汪小菲會緊張遺失了證件。


巧合的是,汪小菲和李靚蕾王力宏同一天出庭,他們是因孩子撫養權問題出庭調解,媒體把焦點放在了王力宏的身上,使得汪小菲被忽視了。不是證件丟失的原因,可能媒體還不知道汪小菲上過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