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 娛樂7月8日訊:


李宇春演唱的歌曲《無價之姐》被訴抄襲侵權一案,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已於近日二審判決,維持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無價之姐》與歌曲《跟我出發》不構成實質性相似,不構成抄襲,董某某的訴訟主張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判決駁回董某某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董某某負擔。

Yes 娛樂7月8日訊:


李宇春演唱的歌曲《無價之姐》被訴抄襲侵權一案,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已於近日二審判決,維持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無價之姐》與歌曲《跟我出發》不構成實質性相似,不構成抄襲,董某某的訴訟主張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判決駁回董某某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董某某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