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娱乐5月8日讯 5月7日,台湾地区艺人黄子佼涉非法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案迎来终审判决,台湾“最高法院”正式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二审原判,判处黄子佼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4年,全案正式定谳,黄子佼无需入狱服刑。
据案件资料显示,该案涉案情节严重,警方此前在黄子佼设备中查获2259部未成年人影像,受害人数达37人,其中年纪最小的受害者仅11岁,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引发社会广泛争议。案件一审阶段,法院以相关罪名判处黄子佼8个月有期徒刑,后续二审审理过程中,法院结合其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情节,改判其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4年。

检方对此判决结果不服并提起上诉,认为该案关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适用缓刑,希望法院改判其入狱服刑。但终审法院审理认为,黄子佼在二审阶段主动认罪悔过,积极与37名受害者达成和解并完成赔偿,且其过往无有期徒刑以上犯罪记录,综合考量后维持缓刑判决。同时,黄子佼需履行附加处罚,完成180小时义务劳动,并参与3场法治教育课程。
判决结果出炉后,黄子佼全程神态轻松,离开法庭时嘴角暗藏笑意,低调跟随律师团队快步离场,未接受媒体采访。据悉,四年缓刑考验期内,黄子佼将接受社区矫正,若期间出现违规违法情形,将即刻撤销缓刑,执行原有有期徒刑。
该判决结果曝光后,迅速引发网络热议。不少网友认为,案件涉及多名未成年受害者,涉案数量庞大,缓刑结果难以彰显司法惩戒力度,也再次引发公众对艺人德行与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深度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