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娛樂11月9日訊 據臺媒報道,臺灣藝人炎亞綸被控在網紅耀樂未成年時發生性行為、偷拍不雅影片。炎亞綸事後承認曾與該網紅交往,且不雅影片外流,但並非本人流出。據悉,警方已經找到炎亞綸拍攝16歲未成年的證據,炎亞綸將被公訴,最高可能被判刑10年。
炎亞綸被起訴的罪名有兩個,一個是偷拍未成年邱耀樂,另一個是將影片傳播給兩名不認識的網友看,涉嫌傳播罪。



除了炎亞綸被公訴外,檢方也起訴炎亞綸圈內陳姓好友,該陳姓好友不僅下載了外洩的影片,還與炎亞綸本人分享該影片,到今年8月警察調查時他仍持有影片。陳姓友人疑似是《浪費》詞作者陳信延。


11月8日,炎亞綸發聲明稿回應被公訴,他表示偷拍是因為自己不識法律而誤觸法律,絕不會仗著自己公眾人物的身分而去擾亂社會的秩序。
之前有媒體報道稱,在風波之後,炎亞綸為了轉運已經改名為吳秉孺。在宣告稿的最後,炎亞綸署名為“吳秉孺”,而他的真實姓名是吳庚霖。

然而,無論邱耀樂是否是完美的受害人,都無法否認炎亞綸觸犯了法律。僅僅因為涉及到未成年人這一點就足以讓他陷入困境。
